一場雨傘運動,揭破了太多「誤以為」

  從九二二罷課到九二八清場,再到今天的雨傘運動,發生了太多事情,猶如一隻大手,把一直以來社會上的假象撕破,露出本來的真貌。

  比方說,我們誤以為電視新聞中報導的是真相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半個月以來,凡是曾到過金鐘、旺角的人,那怕只是路過,那怕只是旁觀者,以及有在臉書上緊貼事態發展的網民,都會發現現場的情況,與某電視台報導的不盡相同。所謂「雙方示威者發生衝突」,原來是佔領者一面倒的被反佔人士攻擊;所謂「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」,其實是警察主動襲擊示威者在先;手持小刀的「市民」,原來是來自深圳的。

  直至最近,「暗角事件」中,電視台把本來在新聞中播放,曾健超被七個警察拖進暗角毆打的片段,刪減至十多秒,又在旁白中「拳打腳踢」的字眼前加上「懷疑」二字,掩飾警察私行酷刑之心昭然若揭。最後更傳出高層「訓導」主播,要求加上「懷疑」字眼的錄音,此等醜聞,足以證明部份主流媒體涉嫌妨礙公眾知道真相,有違身為傳媒的職責。一個電視台原來可以這樣誤導群眾,我不禁要問,以往他們報導的新聞中,有多少是真實,有多少是虛構。

  又比方說,我們誤以為警察都是在維護法治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的確,公民抗命是違法的,警察的責任是執法,所以我不會說出「希望警察辭職,與我們站在同一陣線」之類,不設實際的話來,畢竟現實之中,警察也要養妻活兒,要他們放棄賴以為生的工作是不可能的。然而,作為執法者,理應比我們更了解法律,更清楚做什麼要違法的。佔領路面,最多是非法集結;毆打他人,至少也是蓄意傷人或普通襲擊。但在警察眼中,敵人彷彿只有那些霸佔路面的佔領者,因此拘捕的人中,幾乎看不見一個反佔中的暴徒,甚至警察自己也肆意追打佔領運動的示威者。

  唯一可以解釋這些不合理暴力的,只有說情緒已蓋過了理智,警察把佔領者當作敵人,因此認為可以主動對他們作出攻擊。但警察本應理性執法,不論對任何人都一視同仁,而並非偏袒任何一方,選擇性對佔領者執法,甚至自己對佔領者施暴。當自稱嚴正執法的警察,主動以警棍擊打佔領者,致使不少人頭破血流的時候,到底是維護法治,還是以維護法治之名,作破壞法治之實。

  再比方說,我們誤以為成年人比學生更明白事理,更能分清楚是非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學生可能沒有太多顧慮,也如某些人所言,「比較衝動」,不及大人的深思熟慮。但這次雨傘運動持續了一個月,誰是誰非已經很清楚,學生一眼就能分辨是非黑白,不同的大人卻以各種歪理為當權者辯護,說什麼「事情不是那麼簡單」、「一人一票已經是普選」、「生意上的來往不等於貪污」云云,這些人中,如果只是建制派的成員,那也無話可說,但如今連有一般市民也這麼以為,實在可悲。

  擺在眼前的事實,是在人大提出的方案中,我們必須在三個中央內定的候選人中選一個。那是何等荒謬的事情。試想一個是梁振英,一個是葉劉,一個是張震遠,選出任何一個,都是一條絕望的路,使香港進一步落入中央的「全面管治」而已,那叫人怎麼投票?另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,是特首涉嫌貪污,收受五千萬「秘密費用」,那份合約甚至未過期,這件事卻被輕輕一句「無需申報」帶過,那些大人的腦袋到底長在什麼地方,只要用上五秒思考,想會覺得「無需申報」是不合理的,但他們卻接受這個說法。最恐怖的是,他們並非什麼愛字頭的人馬,只是我身邊旳親人。

  我們過去「誤以為」太多事情,但這場「雨傘運動」,卻把真相徹底暴露出來──每個人都只能依靠自己,香港的執法、傳媒,早已被大陸同化,成為政府對民為敵的工具。由此,我們也只剩下一條路:

  捨棄幻想,不斷戰鬥,直至這個社會得到真正的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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